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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盖某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

来源:新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8 17:23:39 阅读量:547

经查,2018年8月,盖某去安徽省芜湖市出差执行公务期间,绕道前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并在黄山北门游玩。之后,违规在单位报销黄山区住宿费,其出差期间个人伙食费由申请执行单位某公司负担。2021年5月经县法院党组研究,给予盖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违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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