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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新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5 09:46:25 阅读量:390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8年3月16日至5月15日对新河县进行了常规巡视,7月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是对我县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反馈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深刻,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整改方面与中央、省委要求存有不小差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帮助我们找到了整改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新河县委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全县上下的头等大事,夯实政治责任,严明纪律要求,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职责。新河县委和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及全省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正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逐项对照、逐条落实,坚决整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会议主题和要求,对照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自身承担整改任务,深入查摆存在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新河县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县委书记李群江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全县上下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的新精神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王东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把巡视反馈意见建议转化为整改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用巡视整改成果促进新河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县委常委和相关县级干部自觉担当担责、积极作为,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形成同频共振、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自巡视整改工作以来,先后于7月6日、1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整改小组,以及11个专项整改工作组,由相关县级干部牵头,组成工作专班,扎实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7月27日、8月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要求,对全县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调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整改措施、严把时间节点、严格考核问责,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筹备情况进行了再安排。8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县委常委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务求会议达到预期效果。在多次征求各县委常委意见的基础上,9月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强化交账意识,务求整改工作真落地见实效。按照“谁牵头、谁协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分解落实到各专项小组,明确牵头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向专项整改小组要进度、要结果。各专项整改小组根据承担整改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具体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跟踪要账,务求实效。为推进整改工作真落地见实效,县整改小组实行周调度制度,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及时对整改任务逐项专题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思路和整改路径,为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强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持续”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立足巡视整改真落地见实效,结合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查找和发现问题的长效机制,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病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标本兼治。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整改工作开展两个月来,新河县委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七大方面15个问题,先后制定了细化方案、单项任务落实方案以及单位部门整改方案,通过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调度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制定完善相关制度51个,运用“四种形态”追责问责173人。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7个,基本完成8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入脑入心、指导工作上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带头深钻细研、学思践悟不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不紧,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动能不足”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从县委班子做起,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培训等,一级抓一级,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必修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以学促干。二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推进扶贫产业就业提升、资产收益金融增效、社保政策兜底保障等工程,强力推进光伏扶贫电站、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围绕新冀线、安新线、仁东线,持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县76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进行重点升级改造;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擂台赛”和“百日会战”,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统筹推进精准识别、规范提升、政策落实等工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硬仗。三是强力推进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全面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机遇,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着力提高开放招商水平,用高质量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牧原农牧等10个项目已列入省市重点,华能管业等4个项目通过评审,华曙新能源、远开航空科技园项目开工建设,松赫再生资源、中裕集团确定具体合作意向。主要经济指标均提前实现“双过半”,全市“增比进位”综合排位居第4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干部队伍管理、推进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愿揭短亮丑、触及深层次矛盾,强调下面能力素质较弱、对政策理解不透等原因多,攻坚克难、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不够,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深做细扶贫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综合协调的实施方案等〉15个专件的通知》,构建“1+15”政策体系,努力打造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及驻村工作队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科学脱贫方法、提高组织领导能力。目前,通过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到威县、平乡及饶阳、灵寿等地进行对标学习,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刘娟录制《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讲座,邀请河北师大陈晓玉教授、饶阳扶贫办主任来新河培训授课,举办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各级干部进行培训,切实做到扶贫培训分类别、精准化、全覆盖。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用好“网格化”管理制度,切实压紧压实各乡镇、派驻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坚决做到驻得下、蹲得住、扶得好。四是以扶贫“擂台赛”为抓手,组织各乡镇围绕政策落实、群众认可度、档案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短板问题。5月2日,召开了县级干部、各乡镇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全体、贫困村支书共300余人参加的全县脱贫攻坚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围绕自身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依次发言,特别是在“擂台赛”中落后的乡党委书记作了深刻检讨。五是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百日会战”活动的指导意见》,8月26日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7个督导组,对活动开展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导,夯实脱贫摘帽基础。

对“干部队伍思想不解放、‘慵懒散’等推动解决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印发《新河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并在县电视台、新河报、新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拓宽问题线索搜集渠道,目前已查纠“四风”问题63个,处理75人。二是围绕今年重点工作强化督查检查。借势省市重点工作大督查,抽调精干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精品线路打造、汛期应急值守等重点工作实施专项督查,下发督办卡30余次,着力发现并纠正一批落实不力、执行不力、工作落后或个别党员干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良好环境,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切实发挥县委主体办作用,推进全县“两谈一会”工作开展。用足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思想、纪律、作风等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目前全县共开展提醒谈话410余人次,组织约谈20余人次,民主生活会80余次。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有漏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政策措施实施不精准,贫困群众获得感不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措施不硬,落地不实,特别是对扶贫项目的实施、验收、监督把关不严。2014年以来以大户带动为主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业,部分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巡视以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9次会议,研判形势、做出决策、解决问题。通过成立乡镇扶贫脱贫工作站、开展乡镇擂台赛、强化驻村帮扶等,不断完善扶贫工作体系。二是调整项目方向。吸取之前扶贫产业项目受市场风险影响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教训,扶贫项目重点发展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等受市场影响小、收益稳定的项目。目前44个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主体基本完工,9月中旬实现并网发电。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将扶贫项目“入库”作为建设的前提条件,切实强化和充实扶贫项目库,构建立项、审批、建设、验收、审计监督责任链条,并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精准实施。目前2018年项目库已经完善,2019-2020年项目库正在完善。四是印发了《关于国家脱贫攻坚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新河县规范提升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新河县关于建立精准防贫机制的实施办法》,建好工作台账,落实帮扶政策,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五是严肃追究责任。关于肉驴养殖扶贫项目问题,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分别给予相关村干部党纪处分,给予某镇主管扶贫工作的副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①关于“2015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题。一是加强涉农资金政策宣传。对现行国家扶贫资金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印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及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解读》专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及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文件资料汇编》,指导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部门了解政策,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乡村申报的扶贫项目一律纳入项目库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扶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杜绝任何项目库外资金安排。同时,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新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新印发了《新河县财政局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新河县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实施细则》《新河县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支付联审联签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务求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三是加强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查。对申报入库的扶贫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入库。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管。成立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小组,定期进行项目督办检查,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进度和质量,并聘请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五是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程序。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坚持先审批后使用,专款专用。六是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程序,建立动态公示机制,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行不少于10天的公开公示,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建立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报账原始资料真实完整、如实反映资金最终流向,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②关于“巡视中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仍然较多,有的性质较为严重”问题。一是积极应对群众涉贫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的诉求及时登记、及时受理、及时交办,快查快处,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扎捆滚动”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责任向监督压实、定位向监督聚焦、力量向监督倾斜,进一步织密监督网,推动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了监督无盲区。以仁让里乡为试点,探索开展农村纪检委员“扎捆滚动”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机制,在全县各级各部门铺开。三是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头看”发现问题线索267个,已完成整改26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9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16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新发现问题23个,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他组织处理10人,完善制度6个。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党的思想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淡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落实。对下一级党组织的理论学习无检查指导考核,学习基本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明确思路,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按照要求专会专开、专会专记,坚决纠正以常委会代替学习会或常委会与学习混杂开展的现象。完善学习会议请示报告、学习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二是制定《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发县委中心组各成员,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明确每个月学习重点。同时,结合县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编印了学习资料,辑印了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研讨发言材料,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印发《新河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考核意见》,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为下一步乡局级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文件依据,8月中下旬对19个重点单位进行了督导,促其整改,并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提高学习效果。年底各乡局级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向县委汇报理论学习情况。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科级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没有形成,没有主动安排过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问题。一是印发了《新河县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学习内容,严格目标要求,创新学习方式,确保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开展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集中培训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三是坚持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6月19日至24日,县委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县委书记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加快推进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新河》为题讲了专题党课。

关于“2015年以来,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处理,各级分析情况都从学习教育、思想根源上找原因,对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缺少应有的重视”问题。一是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加大公开通报力度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召开发案单位、系统的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二是各级党组织在“七一”等重要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到董振堂事迹陈列馆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6月27日,组织县委各部委机关干部,县直各部门机关纪检委员、各乡镇纪委书记等共计200余人,在振堂广场重温了入党誓词,并参观了迎“七一”廉政教育图展。三是县纪委监委利用“新河纪检”微信公众号和纪检监察网站,及时发送党纪党规、廉政警示、案例通报等信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换届以来没有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问题。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印发《中共新河县委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加强县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对广播等阵地建设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提升硬件水平,提高人员素质,严格内容把关,切实将阵地建强建好。同时,进一步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印发了《新河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新河县广播电视台播出部管理制度》《新河县广播电视台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前三级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新河县广播电视台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范内部管理,严把节目播出关口。二是加强农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大《新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新河县2017-2020年文明村镇创建行动计划〉和〈新河县2017年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力度,强化农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明确农村文化广场、农村书屋、乡镇文化站的使用、管理、活动报批、人员培训等相关事宜,以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引领农村舆论主旋律,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对乡村红白理事会的正向引导。进一步加大《关于在全县农村进一步加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和村规民约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力度,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建立完善乡村红白理事会、乡贤评议会和《村规民约》,指导“两会一约”充分发挥作用,引导乡村群众红白事简办、抵制天价彩礼等不文明行为。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行政和事业编制空编多,科级干部缺配多。同时多名干部因消化职数、机构改革等免职待安置和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申报力度,今年通过四级联考录用乡镇公务员6名;二是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力度,向市编办、市人社局申报了事业人员招聘计划,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82人,现已全部到岗。三是制定整改清单,对免职待安置的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对其工作进行分工;对提前离职的科级干部,目前2名已办理退休手续,其他在原单位安排了适当工作,确保干部离职不离岗。由于上级规定暂停日常干部调整任免事宜,暂不对免职保留待遇的科级干部进行重新任命,目前已按照部门“三定”方案、待安置人员个人情况等进行分类,待人事冻结取消后,对其进行消化。四是着力解决干部断层问题,进一步建好用好干部后备人才库,7月份结合半年领导班子考核,组织推荐优秀后备干部102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选任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从2017年2月开始,我县调整干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预审报批,并于2018年7月建立了科级干部台账,现已报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全面执行职数预审制度,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二是对“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任职年限不够”问题进行核实,对年限不满的,拟取消原任职决定,并对其任正科时间进行重新认定。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弱化”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不健全。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指导不到位。有的县直单位党组不健全。部分行政村缺配党支部书记”问题。一是印发《关于成立新河县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目前157个村完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出了村党支部书记。二是缺配党支部书记村,暂由乡镇干部兼任村党支部书记,目前已确定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可通过村“两委”换届工作配齐党支部书记。三是对党组成员不足的县直单位,现已完成摸底并制定整改清单,待机构改革完成取消冻结后统一调整到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不严肃。部分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不按规定进行,将党员全部评定为优秀。有的系统、村党支部3年以上没有发展过党员”问题。一是召开了专门会议,对相关部门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谈话,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程序进一步明确,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严谨、不走过场。二是取消不按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取得的优秀等次。三是对13所学校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谈话,进一步理顺了党组织工作机制;对13个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实施重点培养,目前13个支部有27名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到2018年底该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四是着力解决村支部3年以上没有发展过党员问题。涉及的行政村截至2018年7月都发展了新党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经常性教育提醒、监督检查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手机费、借机旅游等”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开展讲廉政党课、家庭助廉、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利用机关单位LED电子屏、橱窗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约束,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二是积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紧盯“四风”问题的新脸孔新变种,进一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积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与其他县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隐形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1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三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岗位职责和日常管理之中,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特别是针对私车公养问题、借招商引资之机旅游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发现私车公养问题3件,涉及资金共计14737.81元;借招商引资之机旅游等问题共清理136件,涉及资金共计50078.5元。对“有的领导干部借培训之机外出旅游。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值班补助费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正在调查中。

2.关于“干部队伍作风疲沓、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些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不负责任”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按照《河北省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下发了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乡镇、派驻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目前已对4个派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5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没有收到触动思想、解决问题的效果”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对有些‘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广泛讨论、征求意见不够”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委会工作规则》,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一法宝,不断完善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办法。二是进一步充实科学决策咨询委员会,聘请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专家,对重大举措、重要决定、重大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确保干正确的事,正确地干事。对城乡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工程等重要事项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广泛征求规划专家、两代表一委员、乡村干部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不够深刻”问题。印发《中共新河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对总体要求、程序步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确保民主生活会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严肃认真,质量高、效果好。为切实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会前制发方案,要求各县委常委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查纠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务求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2.关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和执纪量纪不精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第一种形态运用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坚决摈弃过去办案才是执纪的错误观念,对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巡察监督等,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猛击一掌,及时敲打提醒。同时,坚持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用“第一种形态”守住“第一道防线”,挽救干部于“破纪”之前。今年以来,共提醒谈话24人,批评教育39人,责令口头或书面检查43人,诫勉谈话13人,下发《诫勉书》13份,第一种形态占比66.3%。二是印发了《关于核查2017年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整改问责情况的紧急通知》,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省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逐一检查,根据问题轻重、当事人认错态度、整改是否及时等方面查看追责、问责是否到位。发现5个问题处理偏轻,对此追责问责8人,同时对县招投标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组织约谈。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纪律处分条例》不严,执纪量纪宽松软”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论述。二是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作风整顿,围绕政治意识、担当意识、规矩意识、保密意识、自律意识等“十个不强”,着力查找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存在的不足。举办了“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演讲比赛,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岗位实际,围绕“十个不强”查找出自身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努力方向。

3.关于“日常监督主动性缺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没有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自觉依纪依规办事的意识较差”问题。一是把深化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以问责撬动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的7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组织约谈,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量,明确7个纪检监察室专司监督监察职能,紧盯“六大纪律”,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专项巡察等,开通微信“随手拍”,进一步拓宽网络监督举报渠道,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三是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印发《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及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的通知》,明确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进行监督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机关纪检组织及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并对65个单位的纪检委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推动了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把监督做细做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审计监督覆盖不到位,问题整改不落实”问题。县政府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新经组责发〔2018〕1号),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统筹安排经责审计,每年9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经责审计委托计划和审计计划,实现领导干部任期内经责审计轮审,确保经责审计高质量全覆盖。同时,将经责审计计划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长效监督机制。强力推进未完成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被邢台市审计局审计的两个单位已按照审计反馈意见完成整改。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在抓警示教育、扎紧制度笼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下功夫不够”问题。一是印发《中共新河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对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专责监督责任予以明确,坚决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细落实,形成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新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二是印发了《关于彻底肃清周本顺、梁滨、景春华、张越、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于8月21日召开全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钟》,印发《镜鉴――各级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汇编》,通报并剖析了近年来扶贫领域和“四风”等7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采取有力措施,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组织上、作风上彻底肃清周本顺、杨崇勇等人恶劣影响,引导党员干部澄清模糊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三是县纪委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清风谈”,邀请不同层级的党员领导干部或社会知名人士作为访谈嘉宾,解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论述,针对廉政热点开展深层次、多方位讨论,宣传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纠“四风”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以及好家风、好家训等。目前已录播7期,该栏目除了在县电视台播放外,还在新河纪检监察网、“新河纪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同期播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从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看,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尽责不到位,‘微腐败’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干部的警示教育以及对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其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或严重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务求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组织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开展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私设“小金库”,违纪、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公款娱乐,违规报销车辆运行费用和租车费用,会议、购置办公用品、文印、宣传等费用不合规,违规转嫁费用等行为,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1个,政纪处分1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足、质量不高”问题。一是计划在人事冻结取消后,通过公开选调方式解决纪委缺编问题。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担当。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三是强化问题线索共享机制,8月10日,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暨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凝聚了反腐和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四是开展案卷质量评比活动,每季度每个办案室选出2个标准卷进行评比,通过比学赶超,提升案件质量;同时依托南宫、宁晋、临西、清河、威县、新河等六县“廉政共建”活动,不定期邀请其他县专业人员到我县进行案卷质量评审,邀请市纪委案管室、审理室专业人员到我县对案卷管理进行指导。五是强化办案安全,建设标准谈话室4间,印发《〈“走读式”谈话安全制度(试行)〉〈走读谈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八项制度规定的通知》,消除“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谈话安全。六是认真执行“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坚决做到“抬得起板子下得了手”。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力量配备不到位”问题。计划从全县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补充纪委、巡察机构人员,现已制定了遴选方案,并对符合遴选条件人员进行摸底,待人事冻结取消后,进行公开遴选解决纪委、巡察机构缺编问题。

2.关于“综合治理不到位,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违反政策规定等问题依然多发”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农村干部在扶贫和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反映较多”问题。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纪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学习专栏,教育引导乡村干部学习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增强法纪观念,严守廉洁底线。二是严厉惩治腐败,狠抓作风问题。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对滞留、截留、挪用、骗取、冒领资金等行为,既查“草帽”,又查官帽,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还要查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月份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6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三是健全监督机制,推动阳光透明。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扶贫资金项目的最新信息,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乡镇纪委和农村监督员队伍建设,开展农村纪检委员“扎捆滚动”监督检查,进一步织密监督网,推动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了监督无盲区。加强对扶贫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扶贫物资分配、强农支农惠农政策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扶贫资金真正花在贫困群众身上。四是严把廉政关口,防止“带病上岗”。围绕农村“两委”换届,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违反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发现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问题1个,对其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范项目流程,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合同签订、严控工程变更、加强签证管理、严格竣工验收。三是严格资金拨付。拨付项目资金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由建设单位申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予以核实,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财政部门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资金,并对建设单位审签的发票、工程量验收单进行抽查。四是强化监督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建设中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反管理程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某单位2015年以来70个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问题,集中精干力量进行调查,对该单位主管副职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七)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整改在打基础立长远上用力不足”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委第六、第三巡视组先后于2015年8月、2016年12月对新河县进行了巡视和巡视整改‘回头看’。县委抓整改就事论事多,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深入、不到位,特别是在深入推进基层反腐败工作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有差距,干部队伍作风‘慵懒散’和基层微腐败问题依然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强力推进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新河县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新河县关于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专件,对2015年省委第六巡视组和2016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和交办线索起底清仓、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处理,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二是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国家脱贫攻坚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本轮省委巡视新河反馈意见整改,严格按照要求,逐项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在抓好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问题整改真到位、真见效、见长效。

2.关于“对有的问题线索查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强化督办制度,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对信访件交办后及时跟踪督办,定期调度,及时将督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尽责、未按期办理完成的进行责任追究。

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纪检监察机关35件问题线索,涉及77人,到目前,共初核15件、立案19件、谈话函询1件,初核了结4件;移交司法机关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其中科级12人、科级以下25人;组织处理3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40人、第二种形态26人、第三种形态9人、第四种形态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系列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新河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整改彻底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实打实”态度,坚决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查纠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和漏洞,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进一步建立健全管党治党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四)注重结合拓展整改成果。将整改工作与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按照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机遇,决战脱贫、决胜小康,以全新的面貌、优异的成绩向省市委和全县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中共新河县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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